项目概况
西昌大队环形跑道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KM【磋商】2025014
项目名称:西昌大队环形跑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8347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8347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工程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规范,并验收合格。
3、主要建筑材料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材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的合格产品,本工程所使用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4、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规范要求。
5、安全责任:供应商承诺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项,供应商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及民工工资,若发生供应商拖欠施工人员、民工工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
(1)防尘:严格执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2)固废处置:严格执行定期、定点清运建渣。
(3)降噪: 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限值,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4)废水处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出。
8、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技术指导,施工单位应完成采购人提出的与本项目施工相关的增加内容(费用以造价清单或审核依据为准)。
9、资料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若有图纸资料还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
10、在本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6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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