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尚基建筑有限公司受广安区白市镇第一小学校委托,拟对广安区白市镇第一小学校学生运动场跑道维修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编号:SJ-20250612
二、采购项目:广安区白市镇第一小学校学生运动场跑道维修项目。
三、资金来源:2025年上级教育专项资金;
采购预算:231676.00元 最高限价为208508.00元。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对1775平方米跑道实施全封闭施工,彻底铲除,重新修建。
凡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对询价内容进行响应的,必须制作响应文件,并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发布平台。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经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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