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跑道端外直立面消除项目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询比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本询比项目的建设地点:首都机场飞行区
2.2本询比项目的建设规模:对首都机场跑道端安全区外、进近灯光场地保护区内的部分灯箱基础、井体、道路等的直立面进行消除工作,并拆除部分无用水泥混凝土、砖砌结构设施。
2.3本询比项目的计划工期:20天
2.4本询比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本询比项目的询比范围:对首都机场跑道端安全区外、进近灯光场地保护区内的部分灯箱基础、井体、道路等的直立面进行消除工作,并拆除部分无用水泥混凝土、砖砌结构设施。
2.6其他(如果有): /
3.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参选人必须符合以下两种资质要求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2023年或202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 2024 年 4月~ 2025 年 3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3.6参选人必须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是指自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等相关信息,并附有效的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业绩认定以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上显示日期为准。
3.7参选人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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