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403410 | 项目名称 | 山海50智慧跑道设备配套服务 |
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05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1、龙珠门门区厕所建设工程:保留自用 2、莲花湖东侧厕所:保留自用 3、岗亭:保留自用 4、厕所B:未租 | 地址 | 1、龙珠门门区厕所建设工程: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2、莲花湖东侧厕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3、岗亭: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湾公园 4、厕所B: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区 |
面积/数量 | 1、龙珠门门区厕所建设工程:0.250平方米 2、莲花湖东侧厕所:6.500平方米 3、岗亭:15.500平方米 4、厕所B:5.25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2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龙珠门门区厕所建设工程:80元/月; 2、莲花湖东侧厕所:1,144元/月; 3、岗亭:2,208元/月; 4、厕所B:640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月租金从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按照3%比例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跑步打卡机、功能柜)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负责面向社会招募每个公园智慧跑道的活动参与人员,每年每园举办不少于100 场徒步、跑步比赛公益活动。 2.每年每园赛事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1万人。 3.定期举办公益的有关公园主题活动,打造各个公园的特色IP。 4.定期举办公益的独具特色的体育赛事活动,吸引更多市民和游客的参与。 5.策划举办各种节日主题赛事活动,提高公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6.运营服务人员:需组建不少于5人驻深圳的全职运营服务团队,明确项目负责人和人员责任分工,每条智慧跑道需要安排不少于1名(含1人)驻深圳的全职人员专门负责以智慧跑道为载体的活动运营。 7.提供跑步、徒步相关的科学讲座,线下和线上均可。 8.在有条件且有需要的公园提供跑步志愿者驿站服务,同时兼顾部分公园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热水、问路解答等工作。 9.承租方要在出租方要求的时间以约定的频次播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园管理中心的宣传和公益内容(内容由出租方提供)。 10.如有重大活动或接待任务情况下,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的统一指挥和调动。 11.给每个公园免费设计具有特色IP的智慧跑道芯片号码簿、奖牌等文创产品作为公益赛事奖品。 12.给每个公园免费提供10000张芯片号码簿/年作为智慧跑道运营耗材,保证每位新注册公园用户可以免费现场取得。 13.每年免费提供给每个公园 1000 块奖牌或者同类奖品作为公益赛事奖品。 14.通过引入智慧跑道进行智能化升级,以提高市民朋友的公园体育活动体验,激发产业活力。 15.如活动需提前报名参与,承租方须利用线上平台供市民报名,并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线下活动组织工作。 16.活动结束后,承租方须做好活动区域的绿地恢复和保洁工作。 17.盘活全域流量,调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以市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各大平台搭建自主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大众点评、小红书等平台为智慧跑道相关活动造势和引流,承租方须提供每场活动照片及宣传信息稿。 18.承租方对各公园聚集活动现场及观众(必要时采访)进行跟拍,采集图片和视频资料。19.由招租流程产生的一切交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0.承租方具有智慧跑道设备及系统的5年运营权(以合同正式签订时间算起),在运营期间承租方需保证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方便市民和社会团体使用。 21.5年期满后,在相同条件承租方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2.承租方需要自筹资金解决设备投入的成本,允许承租方通过招商的形式(包含但不限于通过智慧跑道冠名、活动冠名、品牌赞助广告招商、利用智慧跑道设备售卖商品、利用智慧跑道系统承接各种团队、组织团建活动等形式)与其他社会组织、知名企业等进行合作来解决自筹资金问题,允许承租方利用智慧跑道设备及系统为载体,露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视频投放、图片海报投放、品牌logo以实体形式在设备和系统端露出等,承租方要做好相关露出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做到事前把关和审核,如出现问题时有相应的熔断机制,所有运营收入归承租方所有。 23.承租方所有的经营活动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不得影响园方日常管理,若引起市民投诉应及时处置整改,如遇重大舆情将启动熔断机制,所造成一切的损失赔偿由承租方承担。 24.为了提升市民使用感受,在不影响公园整体环境情况下,承租方可根据运营需要适当增加项目指引、品牌活动宣传点位、店铺昭示等,相关设施颜色、尺度、造型等需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25.为了更多的市民参与活动,承租方需不定期在智慧跑道设备附近,以摊位形式举办设备使用培训、赛事活动推广、运动训练等,做好市民引导和疑问解答工作。 26.为了提升市民体验感,承租方可结合市民需求,在智慧跑道自助终端设备和打卡机周围,提供运动相关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水、饮料等各种运动辅助品,方便满足市民需求,收入归承租方所有。 27.承租方需不定期举办经公园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各种公益非聚集的徒步、跑步等活动(含甲方主办、承办的各类活动)。 28.为了更好地利用智慧跑道服务大众,同时减少公园对公益志愿者服务站的投入,允许承租方公益运营便民场所(场地由有条件的公园提供),包含但不限于跑者服务站、志愿者服务站、冲凉房设施等,承租方需提供跑者公益服务,允许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运动饮食、活动训练等公益指导。 29.承租方按要求做好承租范围内门前三包,做好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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