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答服务商须知
一、说明
1. 比选原则
1.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比选方式进行。
1.2 成交应答服务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成交应答服务商不得向他人整体转包或部分分包本成交项目,对于必须由第三方完成的项目,成交商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许可,同时第三方的资信必须达到采购人的要求(合格成交商的要求),并由采购人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2.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应答服务商
2.1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
2.2 满足以下条件的应答服务商为合格的应答服务商,可以参加本次比选。
2.2.1 应答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2.2.2 应答服务商应具备为民航安全提供咨询服务能力,自2021年1月1日(以项目结算日期为准)起至今独立完成过运输机场安全咨询评估相关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合同时间,双方签字或盖章页,各页需加盖应答人公章,如所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并加盖用户公章。)
2.2.3 应答服务商应为本项目设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本科(含)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机场运行、机场安全管理等专业工作背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相关证明(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2.2.4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服务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服务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2.2.5 成交服务商必须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双方经济合同。
2.2.6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服务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其应答服务商资格将被取消。
2.2.6.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2.6.2 未对比选文件作出逐条实质性响应及在实质性响应方面失实;
2.2.6.3 不符合本文件中合格应答服务商要求的;
2.2.6.4 应答服务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3. 资金来源
3.1 企业自筹资金。
4. 比选费用的承担
4.1 应答服务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比选文件
5. 应答服务商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应答服务商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应答服务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与资格被拒绝。
5.1 比选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应答服务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组。比选委员会对在比选截止期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2 比选文件的修改
5.2.1 在比选截止期三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应答服务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比选文件进行修改。
5.2.2 比选文件的修改将由采购人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应答服务商发出。
5.2.3 为使应答服务商准备参与比选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比选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比选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延长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期。
三、报名方式
公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10-64562132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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