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梅州机场仪表着陆系统更新改造及配套工程招标人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州机场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梅州机场飞行区等级为4C,消防救援等级为6级,04/22单跑道运行模式。跑道长2400米,宽45米,设有6个自滑进顶推出C类机位,无廊桥。可使用最大机型A321、B737-800及同类机型。拥有单向I类仪表着陆系统、04主降方向为精密进近助航灯光系统、22次降方向简易灯光系统、全向信标和测距仪系统、二次雷达管制终端系统。因现有ILS设备使用时间长,需进行更新改造。本项目梅州机场仪表着陆系统更新改造及配套工程由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主要是更新梅州机场04跑道仪表着陆系统/测距仪,22号跑道进近助航灯光,配套建设飞行区北端局部端安全区、巡场路、排水沟、围界等设施、迁移航向台、改造航管楼供配电、调整航管楼值班监控室,对导航台变电站、下滑台进行局部维修等。2.2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梅州机场。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含税):22993275.62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税):1,510,013.21元(含民航专业工程安全生产费)。暂列金额(含税):1,641,983.7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含税)3,224,091.20元,包含外购土方2,669,250.35元,临时围界304,840.85元,围界安防120,000.00元,机房更新130,000.00元。)注: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按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进行报价。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梅州机场仪表着陆系统更新改造及配套工程,包括:更新梅州机场04跑道仪表着陆系统/测距仪(含1套航向信标台、1套下滑信标台、1套测距仪),拆除现有航向信标天线阵和机房,易址新建航向信标天线阵和机房,原址更新改造现有下滑信标台、导航台变电站,配套改造航向信标台场地保护区、航管楼供配电、22号跑道进近助航灯光、巡场路、排水沟、围界等设施。(具体详见施工综合说明及技术要求、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2.5招标工期及业主有关规定:2.5.1 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要求为 300日历天(按实际施工时间累积计算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之日为准;工程竣工日期暂定为2026年 9月 30 日,以工程竣工预验收通过的预验收报告确定验收日期为实际竣工日(其中因进口设备订货周期等甲乙双方认可的原因可申请停工,停工累积周期不得大于90天,停工期间不计算工期)施工期间节假日、雨天以及由承包人施工质量或施工程序不合格所造成的耽误日期也一并计入在内,不能后延)。2.5.2 建设单位欢迎各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提出相应缩短工期的投标文件。2.5.3 投标单位因自身原因而加班赶工,其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2.5.4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的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③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民航机场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单位须为投标申请人(若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成员),并按招标文件投标格式提供《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承诺函》;3.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7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被行业主管单位或上级或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的。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资质。②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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